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足光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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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:20g*3袋
  • 包装单位:盒
  • 件装量:135
  • 中包装: 1/可拆零
  • 货号WY1010 复制成功
  • 效期
  •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200254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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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20g*3袋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25430

    件 装 量:135

      • 【药品名称】    

     

        通用名称:足光散

     

        汉语拼音:Zuguang San

     

        【成份】水杨酸、苯甲酸、硼酸、苦参。辅料为:滑石粉。 

     

        【性状】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浅红棕色粉末,久置有轻按即散的团块。

     

        【功能主治】清热燥湿,杀虫敛汗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。

     

        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~750毫升,搅拌,溶解,放温,趁热浸泡患处20~30分钟,一日1次,连续三日为一疗程。

     

        【规格】每袋装20克。 

     

        【不良反应】据报道使用本品曾引起接触性皮炎、偶有严重性皮炎。

     

        【禁忌】水疱型、糜烂型手足癣禁用。儿童,孕妇禁用。

     

        【注意事项】

     

        1.使用本品有较多的脱屑,属正常现象,数日后逐渐消失。

     

        2.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

     

        3.忌食辛辣、刺激性食物。

     

        4.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。皮肤破溃处禁用。

     

        5.用药一次,观察3日,无不良反应,可连续使用3次;如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

     

       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   

       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   

       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   

        9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 

       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 

        【贮藏】密封,置干燥处。

     

        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膜,20克/袋*3袋/盒

     

        【有效期】24个月

     

        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标准编号:WS-10344(ZD-0344)-2002-2011Z

     

        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430

     

      【生产企业】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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