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馨提示: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,仅供参考;
- 生产厂家: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
- 包装规格:5g*10袋
- 包装单位:盒
- 件装量:180
-
中包装: 1 /可拆零
- 货号:KL3420 复制成功
- 效期: 2027-05
-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14020785
-
首营资料:
查看
下载
数量:
-
+
库存: 充裕
加入购物车
加入收藏
成交量:64.72
感冒灵颗粒
10g*9包
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润三九(枣庄)药业有限公司
会员可见
成交量:28.83
肺宁颗粒
10g*10袋
吉林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会员可见
成交量:24.43
酚氨咖敏颗粒
5g*20袋
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会员可见
-
4
(带量采购)阿莫西林胶囊
0.25g*50粒
-
5
复方板蓝根颗粒
15g*20袋
-
6
银翘解毒颗粒
15g*20袋
-
7
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10袋
-
8
(带贴)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
TA-0.55*19 RWLB
-
9
感冒清热颗粒
12g*10袋
-
10
小柴胡颗粒
10g*20袋
-
【药品名称】
通用名:小儿化痰止咳颗粒
生产厂家: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
【适应症】
祛痰镇咳。本品用于小儿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、咯痰。
【注意事项】
1、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3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慎服。 4、本品含盐酸麻黄碱。运动员慎用;青光眼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;服用后如有头晕、头痛、心动过速、多汗等症状应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5、本品为祛痰、止咳的中西药复方制剂,适用于小儿肺热咳嗽轻症。 6、不能过量服用,可引起严重的恶心呕吐。 7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8、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,本品不宜长期服用。 9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10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1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2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3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不良反应】
可见恶心、呕吐。
【用法用量】
开水冲服。一岁一次1/2袋,二至五岁一次1袋,六至十岁一次1-2袋,一日3次。
-
生产厂家: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5g*10袋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14020785
件 装 量:180
-
图片 1 / 10
缩放: 100%
旋转: 0°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