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
温馨提示:图片均为原品的真实拍摄,仅供参考;

统筹医保乙类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

会  员 价:会员可见

  • 生产厂家: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:10ml:30mg*15支
  • 包装单位:盒
  • 件装量:60
  • 中包装: 1/可拆零
  • 货号KF3146 复制成功
  • 效期:2026-11-07
  •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20010534
数量- + 库存:充裕
加入购物车 加入收藏
一周销量排行榜
成交量:18.72
感冒灵颗粒
10g*9包
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华润三九(枣庄)药业有限公司
会员可见
成交量:17.38
肌苷口服溶液
20ml*10支
金花企业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
会员可见
成交量:17.24
藿香正气颗粒
10g*20袋
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
会员可见
  • 商品详情
  • 商品说明书
  • 售后保障
  • 生产厂家: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10ml:30mg*15支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10534

    件 装 量:60

  • 商品名称

    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

    规格包装

    10ml*15支(OTC)

    厂家

    黑龙江中桂制药有限公司

    功能主治

    本品用于伴有粘性痰的急性和慢性支气管或肺疾病的祛痰治疗。

    主要成分

  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。

    用法用量

    口服。 1、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: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-3天,一次10ml,一日3次;然后减少为一次10ml,一日2次。 2、12岁以下的儿童。 (1)6-12岁儿童:每次5ml,一日2-3次。 (2)2-5岁儿童:每次2.5ml,一日3次。

    不良反应

    极少数患者有轻度的胃肠道不适(如恶心、呕吐、消化不良、腹泻)及过敏反应(如皮疹,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)。罕见头痛及眩晕等。

    注意事项

    1、孕妇、哺乳期妇女慎用。 2、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3、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,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4、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(如右美沙芬等)同时使用,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。 5、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,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。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、咯痰的原因,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,应及时就医。 6、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 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    禁忌

    1、对该囗服溶液的活性成份:盐酸氨溴索或任何其它组分过敏者禁用。 2、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。并且向医生咨询。 3、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, 4、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,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(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)。 5、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(如纤毛无力综合症)的患者,口服本品须注意,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,因为有可能弓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。

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