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生素类
统筹医保乙类 乳果糖口服溶液
会 员 价:会员可见
生产厂家: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包装单位:瓶
药品规格:100ml:50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74010
件 装 量:120
乳果糖口服溶液
100ml:50g
莱阳市江波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本品用于治疗高血氨症及由血氨升高引起的疾病,用于治疗慢性功能性便秘。
本品主要成份为乳果糖。
每日剂量可根据个人需要进行调节,下述剂量供参考。 1、便秘或临床需要保持软便的情况。 (1)成人,起始剂量每日30ml,维持剂量每日10-25ml。 (2)7-14岁儿童,起始剂量每日15ml,维持剂量每日10-15ml。 (3)1-6岁儿童,起始剂量每日5-10ml,维持剂量每日5-10ml。 (4)婴儿,起始剂量每日5ml,维持剂量每日5ml。 治疗几天后,可根据患者情况酌情减剂量。本品宜在早餐时一次服用。根据乳果糖的作用机制,一至两天可取得临床效果。如两天后仍未有明显效果,可考虑加量。 2、肝昏迷及昏迷前期起始剂量:30-50ml,一日3次。维持剂量:应调至每日最多2-3次软便,大便pH5.0-5.5。
乳果糖不被吸收,剂量过大可引起腹部不适、胃肠胀气、厌食、恶心、呕吐及腹泻等。治疗初期容易发生。
1、如果在治疗二,三天后,便秘症状无改善或反复出现,请咨询医生。 2、本品如用于乳糖酶缺乏症患者,需注意本品中乳糖的含量。 3、本品在便秘治疗剂量下,不会对糖尿病患者带来任何问题。本品用于治疗肝昏迷或昏迷前期的剂量较高,糖尿病患者应慎用。 4、本品在治疗剂量下对驾驶和机械操作无影响。 5、请置于儿童不能接触处。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推荐剂量的本品可用于妊娠期和哺乳期。 7、儿童用药:请参见用法用量。 8、老年用药:尚无针对性资料。市场应用未显示任何有关老年人使用本品的安全性问题。 9、药物过量:若剂量过高,可能出现腹痛或腹泻,停药即可。
1.阑尾炎、肠梗阻、不明原因的腹痛者禁用。2.本品含有可吸收的糖,糖尿病、半乳糖血症患者禁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