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生素类
统筹医保乙类 阿昔洛韦凝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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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支
药品规格:20g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20058458
件 装 量:300
阿昔洛韦凝胶
20g
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
本品用于带状疱疹病毒、单纯疱疹病毒引起的皮肤感染。
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昔洛韦。
局部适量涂于患处一薄层,每3小时1次,每日6次,连用7天,或遵医嘱。
1、使用本品后,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灼热或刺痛感。约5%的患者出现皮肤轻度干燥和鳞片样改变。少数患者曾有红斑和瘙痒的报告。 2、使用后,罕有接触性皮炎的报告。局部使用阿昔洛韦,立即出现过敏反应包括血管神经性水肿的报告非常罕见。
1、本品不推荐用于粘膜,如口腔、眼部和阴道,因为可能会引起刺激。应特别注意避免外接触到眼睛。 2、严重免疫功能低下的患者(如:AIDS患者或骨髓移植患者),应考虑口服给药。对此类患者,在对任何感染进行治疗前应咨询医生。 3、本品为外用药,不可内服。 4、涂药时需戴指套或手套。 5、涂药部位如有灼热感、瘙痒、红肿等情况,应停止用药,并将局部药物洗净。必要时需咨询医生。 6、请将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7、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 (1)尚未在孕妇和哺乳妇女进行足够和规范的研究,因此,除非对人体的潜在益处超过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性,孕妇不应使用本品。 (2)局部应用本品是否分泌进入乳汁尚不清楚。口服阿昔洛韦后,乳汁中阿昔洛韦的浓度为血药浓度的0.6-4.1倍,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本品。 9、儿童用药:阿昔洛韦在儿科应用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建立。 10、老年用药:老年人因肾功能较差,应慎用。 11、药物过量:因为阿昔洛韦经皮肤吸收有限,局部应用本品不太可能发生药物过量。
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阿昔洛韦或丙烯乙二醇过敏的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