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生素类
统筹医保乙类 蓝芩口服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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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盒
药品规格:10ml*7支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20063795
件 装 量:80
蓝芩口服液
10ml*7支
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
清热解毒,利咽消肿。用于急性咽炎、肺胃实热证所致的咽痛、咽干、咽部灼热。
板蓝根、黄芩、栀子、黄柏、胖大海。
口服,一次20毫升,一日3次。
个别患者服药后出现轻度腹泻,一般可自行缓解。
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糖尿病患者、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尚不明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