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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氨蝶呤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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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:2.5mg*16片
  • 包装单位:瓶
  • 件装量:300
  • 中包装: 1
  • 货号PA2832 复制成功
  • 效期
  •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3102064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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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瓶

    药品规格:2.5mg*16片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31020644

    件 装 量:300

  • 商品名称

    甲氨蝶呤片

    规格包装

    2.5mg*16片

    厂家

  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

    功能主治

    1、各型急性白血病,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、恶性淋巴瘤、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、多发性骨髓病。 2、头颈部癌、肺癌、各种软组织肉瘤、银屑病。 3、乳腺癌、卵巢癌、宫颈癌、恶性葡萄胎、绒毛膜上皮癌、睾丸癌。

    主要成分

  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甲氨蝶呤。

    不良反应

    1、胃肠道反应,包括口腔炎、口唇溃疡、咽喉炎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腹泻、消化道出血。食欲减退常见,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。 2、肝功能损害,包括黄疸、丙氨酸氨基转移酶、碱性磷酸酶,γ-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。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、脂肪肝、纤维化甚至肝硬变。 3、大剂量应用时,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,此时可出现血尿、蛋白尿、尿少、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。 4、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、气短、肺炎或肺纤维化。 5、骨髓抑制: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,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,贫血和血小板下降而伴皮肤或内脏出血。 6、脱发、皮肤发红、瘙痒或皮疹。 7、白细胞低下时可并发感染。

    注意事项

    1、本品的致突变性,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,但长期服用后,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。 2、对生殖功能的影响,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,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,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,但一般多不严重,有时呈不可逆性。 3、全身极度衰竭、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、肺、肝、肾功能不全时,禁用本品。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/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/mm3时不宜用。 4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:因本品有致畸作用及从乳汁排出,故服药期禁怀孕及哺乳。 5、儿童药用: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 6、老年用药: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 7、药物过量: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
    禁忌

    已知对本品高度过敏的患者禁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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