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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筹医保甲类 感冒灵颗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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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生产厂家: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包装规格:10g*10袋
  • 包装单位:盒
  • 件装量:120
  • 中包装: 1
  • 货号KL5094 复制成功
  • 效期
  •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Z440210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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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说明书
  • 商品详情
  • 售后保障
  • 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:感冒灵颗粒 生产厂家: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【适应症】 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 【注意事项】 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    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    3、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

    4、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

    5、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。

    6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。

    7、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,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
    8、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
    9、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10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    11、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    12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    13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    14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  15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    16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,一次10g,一日3次。

  • 生产厂家:广东新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
    包装单位:盒

    药品规格:10g*10袋

    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1019

    件 装 量:1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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