抗生素类
呋喃妥因肠溶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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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产厂家:北京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包装单位:瓶
药品规格:50mg*100片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H13020609
件 装 量:600
药品名称 | 呋喃妥因肠溶片 |
通用名称 | 呋喃妥因肠溶片 |
品 牌 | 中新 |
批准文号 | 国药准字H13020609 |
规 格 | 50mg*100片/瓶 |
用法用量 | 口服 成人一次50~100mg,一日3~4次。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低剂量;1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5~7mg/kg,分4次服。疗程至少1周,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。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予本品预防者,成人一日50~100mg,睡前服,儿童一日1mg/kg。 |
功能主治 |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、肠球菌属、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、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,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。 |
本 位 码 | 86902800000000 |
生产厂商 | 北京中新制药厂 |
厂商地址 |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展思门路15号 |
药品属性 | 处方药 |
剂 型 | 片剂 |
商品单位 | 瓶 |
是否进口 | 否 |
有 效 期 | 24 |
主要成份 | 呋喃妥因 |
不良反应 | 1.恶心、呕吐、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。 2.皮疹、药物热、粒细胞减少、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,有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。 3.头痛、头昏、嗜睡、肌痛、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,多属可逆,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,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。 4.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、咳嗽、胸痛、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,停药后可迅速消失,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;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,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,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。 |
注意事项 | 1.呋喃妥因宜与食物同服,以减少胃肠道刺激。 2.疗程应至少7日,或继续用药至尿中细菌清除3日以上。 3.长期应用本品6月以上者,有发生弥漫性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的可能,应严密观察,及早发现,及时停药。因此将本品作长期预防应用者需权衡利弊。 4.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、周围神经病变、肺部疾病患者慎用。 5.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:本品可干扰尿糖测定,因其尿中代谢产物可使硫酸铜试剂发生假阳性反应。 |
禁 忌 | 新生儿、足月孕妇、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。 |